中新網廣州11月25日電 (索有為 黃彩華)東莞一家外資公司的出納莫某媚為討男友吳某歡心,不惜侵占公司千萬公款供男友賭博和揮霍,後一起攜款潛逃,不久落網。莫某媚及其男友吳某被指控共侵占公款達1833萬元。
  東莞市第二法院25日披露,該院日前一審公開開庭審理莫某媚及其男友吳某涉嫌職務侵占罪一案,控辯雙方針對本案是職務侵占罪還是挪用公款罪以及涉案金額展開激烈辯論。目前本案在進一步審理中。
  現年32歲的東莞女子莫某媚,於2004年進入東莞市虎門鎮一家外資公司財務部擔任出納員。莫某媚的男友吳某沉迷於網上賭博,向莫索要錢財用作賭資。
  檢方指控稱,2010年7月起,莫某媚多次利用職務之便,將公司的錢款存入自己的私人賬戶,後通過網上銀行轉賬給男友,供男友吳某賭博、揮霍。吳某亦在明知莫某媚非法侵占公司錢款的情況下,不斷要求莫提供錢財供其賭博、揮霍。期間,莫某媚一直向公司虛報收支賬目以進行掩飾。
  預感事情將敗露的莫某媚,還從公司賬上取走了當日取款的最高限額60萬元,跟男友吳某攜款潛逃。事發前,莫某媚催吳某還款。吳某稱,那些錢都賭博輸掉了,現在沒時間處理還款的事情,反正他會還的,建議兩人先離開東莞“避一下”。2013年1月,在潛逃兩個月後,警方在珠海將兩人一起抓獲。
  對於這筆60萬元,莫某媚在庭上供述稱,是希望吳某能拿去賭博把錢贏回來,但“如果贏不回來怎麼辦,我沒有想過”。
  案發後,據公司委托的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審計報告顯示,兩人尚未歸還的公款高達1833萬多元。
  檢方認為,莫某媚與吳某惡意串通,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單位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巨大,應當以職務侵占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法庭上,兩人當庭承認其行為已經構成犯罪,但在犯罪情節上,兩人否定了檢方的部分指控。莫某媚稱,侵占金額沒有指控的那麼多。吳某稱,具體金額他不清楚,莫給他的錢大部分都在網上賭博輸掉了。
  兩被告人的辯護律師稱,兩被告人構成挪用資金罪而非職務侵占罪,並對涉案金額的評估報告提出質疑。
  莫某媚說:“我知道我犯了很大錯誤,希望法庭能對我從輕處理。”(完)  (原標題:女出納為討男友歡心 侵占1800萬公款供男友賭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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